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星火路10号建科兴达大厦A座1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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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摄影行业协会成立于1985年。原名北京市人像摄影研究会,隶属市二服务局和新燕莎集团。著名摄影大师姚经才先生是发起人之一.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协会脱离原体制走向市场并更名为北京市摄影行业协会。
一、 协会的市场优势和专业优势。协会是以摄影经营单位、机构和专家学者为主体,在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自主开展活动的专业组织。协会聚集了本市摄影行业知名的企业、学校、器材商城;有各类顶尖的摄影名师、大师、学者从事教学、研究;指导摄影企业开展经营实践活动;协会与本市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保持经常的联系;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制定和修改本市摄影行业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完善职业技能鉴定考核题库;组织市级行业大赛等活动。具有集经营、教学、 培训考核、交流推广等优势。
二、 协会主要任务:按照政府五个综合委办局共同签发并授权的《北京市摄影行业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京商交字【2005】24号文第五条所赋职能,以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京工商发〔2013〕54号文关于“支持行业协会参与市场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开展行业自律,规范监督摄影市场,引导摄影企业开展诚实守信服务,向政府部门反映市场情况和企业诉求,开展创先评优,推动摄影行业积极健康发展,为社会生产和民众生活提供优质服务。
三、 协会为各会员的发展搭建平台。协会开展各类有益会员的活动,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协调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促进会员之间共生、交流、进步;帮助会员解决困难,沟通架桥。
四、 协会以会员为基础,为会员服务。团体会员是本会基础,会员有权通过协会推荐享有国家发展政策优惠、老字号发展优惠、中小企业信贷便利、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有权获得学习、培训、考核取证等服务和费用优惠;会员拥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先进者可被授予名牌企业、名师大师、直至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对优秀企业和人才享受最高荣誉和政府津贴。协会可向会员授予专项商品冠名权、为企业进行市场推广等;与协会合作开展各类市场活动可实现互利共赢。会员的义务是:积极参与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五、 欢迎各类摄影企业、器材供应商、各类学校、婚庆服务、网络营销、工作室、以及从事摄影职业宣传教育公益活动的部门、工作者,市场策划等有识之士加入到会员队伍中来!参加本协会是会员的骄傲!